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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阴十八界,涅盘如来藏,般若道种智,函盖一切法。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     三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如是次第现。具足解脱道,及佛菩提道,求正觉佛子,一切应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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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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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忏悔之法......一二三菩萨

一二三法施文集汇编
谈忏悔之法(1)
  http://bbs.yxun.net/ShowPost.asp?ThreadID=40406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2:「行者如是思惟。若戒不清净。决须忏悔。
是故经云。佛法之中有二种健儿。一性不作恶。二作已能悔。
今造过知悔。名健人也。
夫忏悔者。忏名忏谢三宝及一切众生。
悔名惭愧改过求哀。
我今此罪。若得灭者。于将来时。宁失身命。终不更造如斯苦业。
如比丘白佛。我宁抱是炽然大火。终不敢毁犯如来净戒。
生如是心。唯愿三宝证明摄受。是名忏悔。
 
复次忏名外不覆藏。悔则内心克责。
忏名知罪为恶。悔则恐受其报。
如是众多今不广说。举要言之。
若能知法虚妄。永息恶业。修行善道。是名忏悔。
第二
...
今明忏悔方法。教门乃复众多。取要论之。不过三种。
一作法忏悔。此扶戒律。以明忏悔。
二观相忏悔。此扶定法。以明忏悔。
三观无生忏悔。此扶慧法。以明忏悔。
 
此三种忏悔法。义通三藏摩诃衍。但从多为说。
前一法多是小乘忏悔法。后二法多是大乘忏悔法。
 
初明作法忏悔者。以作善事反恶事故。故名忏悔。如毘尼中。一向用此法灭罪。
...
 
别有最妙初教经。出忏悔四重法。
彼经云。当请三十清净比丘僧。于大众中。犯罪比丘。当自发露。
僧为作羯磨成就。又于三宝前。作诸行法。及诵戒千遍。即得清净。
亦云令取得相为证。而说罪灭清净。当知律中虽不出。
经中有此羯磨明文。作法相貌。如彼经中广说。
 
二明观相忏悔者。行人依诸经中忏悔方法。专心用意。于静心中。见种种诸相。如菩萨戒中所说若忏十重。要须见好相。乃灭相者。
佛来摩顶。见光华种种瑞相已。罪即得灭。若不见相。虽忏无益。
诸大乘方等陀罗尼行法中。多有此观相忏法。
三藏及杂阿含中。亦说观相忏悔方法。谓作地狱毒蛇白毫等观相。成就即说罪灭。
此悉就定心中作故。观相忏悔多依修定法说。
 
问曰。见种种相。云何知罪灭。
答曰。经说不同。罪法轻重有异。不可定判。今但举要而明。相不出四种。
一梦中见相。
二于行道时闻空中声。或见异相及诸灵瑞。
三坐中覩见善恶破戒持戒等相。
四以内证种种法门道心开发等为相。
此随轻重判之。不可定说。..
问曰。观相忏悔行法云何。
答曰。方法出在诸大乘方等修多罗中。行者当自寻经依文而行。
 
三明观无生忏悔者。如普贤观经中偈说。
 一切业障海  皆由妄想生
 若欲忏悔者  端坐念实相
 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是故至诚心  忏悔六情根
夫行人欲行大忏悔者。应当起大悲心怜愍一切。深达罪源。
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本来空寂。尚无有福。况复罪耶。
但众生不善思惟。妄执有为而起无明及与爱恚。
从此三毒。广作无量无边一切重罪。
皆从一念不了心生。
若欲除灭。但当反观如此心者从何处。
起若在过去。过去已灭。已灭之法则无所有。无所有法。不名为心。
若在未来。未来未至。未至之法即是不有不有之法。亦无此心。
若在现在。现在之中。剎那不住。无住相中。心不可得。
...
 
既不见心。不见非心。尚无所观。况有能观。无能无所。颠倒想断。既颠倒断。则无无明及以爱恚。无此三毒。罪从何生。
 
复次一切万法。悉属于心。心性尚空。何况万法。
若无万法。谁是罪业若不得罪。不得不罪。
观罪无生。破一切罪。以一切诸罪根本性空常清净故。
 
故维摩罗诘。谓优波离。彼自无罪。勿增其过。当直尔除灭。勿扰其心。
又如
普贤观经中说:
「观心无心。法不住法。我心自空。罪福无主。一切诸法。皆悉如是。无住无坏。作是忏悔。名大忏悔。名庄严忏悔。名破坏心识忏悔。名无罪相忏悔。行此悔者。心如流水。念念之中。见普贤菩萨及十方佛。」
 
故知深观无生。名大忏悔。于忏悔中。最尊最妙。
一切大乘经中明忏悔法。悉以此观为主。若离此观。则不得名大方等忏也。
...
故普贤观经中言。令此空慧与心相应。当知于一念中能灭百万亿阿僧祇劫生死重罪。...
 
第二明罪灭阶降不同者。忏法既有别异。当知灭罪亦复不同。所以者何。
 
罪有三品。一者违无作起障道罪。
二者体性罪。
三者无明烦恼根本罪。通称罪者。摧也。
现则摧损行人功德智慧。未来之世三涂受报。则能摧折行者色心。故名为罪。
 
一明作法忏悔者。破违无作障道罪。
二明观相忏者。破除体性恶业罪。
故摩诃衍论云。若比丘犯杀生戒。虽复忏悔。得戒清净。障道罪灭。而杀报不灭。此可以证前释后。当知观相忏悔。用功既大。能除体性之罪。
三观无生忏悔罪灭者。破除无明一切烦恼习因之罪。此则究竟除罪源本。」
 
以一切众生于诸过失,深所著相,故有忏仪方便,虽说方便,亦可以此而如是作去而忏悔,将诸事相发露,于三宝之虔诚忏悔,因此以此有作之相,求佛哀悯众生愚痴造作,故经典说,当至泪流涕下,如是:方明悔意,方表忏心;若有一众生于如是忏作,仍不可得解,因此当审察诸相,是否可以灭除,故经典又说可观好相,于行人梦寐之中,乃至于定中,而见诸好相以为相佐;乃至大乘如实忏法,体会经典真正佛意,于自身所造诸过,深深忏悔,明白此妄心所作,一切无根,皆有为法种子生灭,皆是有漏种子,终将显现漏失,虽然意识心受诸苦楚,不过枉受诸苦,即使此现下之意识心知必当受苦,则他世受苦,终将苦灭,未来生之意识心又一新者,本无常处,本自不住,生生世世的意识心到底谁在受苦,皆如幻作,世间之苦乐无有实际可说!
 
若真说者,唯有意根和如来藏可说真者,意根虽说真者,亦是非真,不过以其为三界之主导,以其遍计所执性之执取不休,所以导引后有生生世世之无断无休,而其则剎那剎那生灭不已,且其之所受者,和意识心之所受,大相径庭,唯有舍受相应,是所以如来藏也是舍受相应,请问此每一个辈子的意识心到底苦受在哪里,您苦了,就将要过去,一切不实,自己尚且不是真实有,何有真正五蕴说!如同一个软件程序运作的很高兴,还知道自己这个软件程序「一直」在运作,结果终将要休止,这个意识心的体性本来如此,想清楚,这个我见就应该好好地断除,只有如来藏才有真心可说,可是祂本无作,罪从何来,福从何生!

该帖子在 2006/11/13 3:04:07 编辑过


   “洗净浓妆为阿谁,子规声里劝人归。
  百草落尽啼无尽,更向乱山深处啼。”

  离 线  2006-11-13 3:04:07 

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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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楼 

谈忏悔之法(2)
 
众生于三界烦恼大海之中,所犯得过失,何止千万,阿赖耶识中数不清的恶业果报种子都等待遇缘熟而现起,以如来藏(阿赖耶识)于三界中实现七转识的因缘果报流转,所以阿赖耶识有实现此轮回的「因」、「缘」、「集」(收集、储存)、「成」(实现、不虚)的「性自性」,又能够于中生起相分,而有「相」以及相分之中的「四大种」的「性自性」,所以这些功能来实现一切所知的因果。
 
而此阿赖耶识因为执藏性而立名,所以就过失上极重而说「阿赖耶」,以众生于此世界中,浮沉多矣,故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2:「
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我观是阎浮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
众生于此娑婆世界,如何可以希求任何一位此间众生可以不犯过失呢?
即使是因为邪师误导而诽谤三宝,这是世间之极为正常的事情,所以说才要有忏悔之法。
 
为了遮止而说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4:「
如是等人善根微少无有信心。谄曲愚痴怀聪明慢。不见不畏后世苦果。离善知识乃至趣向无间地狱。如是等人为财利故。与诸破戒恶行苾刍相助共为非法朋党。皆定趣向无间地狱。
若有是处。我当住彼。以佛世尊如来法王利益安乐一切有情无上微妙甘露法味。方便化导。令得受行。
拔济如是剎帝利旃荼罗乃至婆罗门旃荼罗。令不趣向无间地狱。」(CBETA, T13, no. 411, p. 739, c15-23)
 
因此即使是无知而恶业谤法之人,能够接受佛法真正之正法教导而如实忏悔,经典即是以此忏悔而说方便开化教导,而令这行人接受正法而因此自行开晓,原来如此,因此忏过去以往的业行,对于如是过失,能够不再犯之,因此这就是菩萨的悲心,以及方便教化行人导引入于真正佛菩提道的方法。
 
如果一切行者都是自行自是,无有畏惧于果报,则苦海无出之一日;是以 如来虽有出众生不入地狱果报之方便,然此方便则非方便,以众生终将永无成就佛果之一日,终将只有轮回苦果之可享,是以提示众生一切皆是如来藏中之种子功能现起,此业种终无得消灭,是以当得众生能够如实悔过,改过修善,以为将来。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2:「
复次地藏。
未来世中若天若人随业报应落在恶趣。临堕趣中或至门首。
是诸众生。若能念得一佛名、一菩萨名、一句一偈大乘经典。
是诸众生。
汝以神力。方便救拔。
于是人所。现无边身。为碎地狱。遣令生天。受胜妙乐。」(CBETA, T13, no. 412, p. 789, b13-18)
 
所以一切恶业众生当知,即是我们这群苦海的众生应当深自感恩,诸大菩萨不是没有先行遮止恶业实现的能力,尤其地藏王菩萨已经蒙受 如来亲口附嘱,只要我们从今开始,真正如实地念佛忆佛,不论有多重的恶业,即使临终相现,我们念佛的功德一样功不堂捐,以如是的功德必将往生极乐世界,以汝终非是地狱中人,以地藏王菩萨之无边神力,现出无比庄严的无边身,则当初因为恶作而此时现起的一切地狱之相即时消灭,因此仁者毋需猜疑佛、法、僧三宝,当信受经典所说,以真正三宝弟子,当信受 如来诚实语,当信受 如来慈悲谕示,如何可以自己管见而说定有如何之業果呢!
 
《地藏菩萨本愿经》卷2:「世尊。一切众生临命终时。若得闻一佛名一菩萨名。或大乘经典一句一偈。我观如是辈人除五无间杀害之罪。小小恶业合堕恶趣者寻即解脱。」(CBETA, T13, no. 412, p. 785, c5-8)
 
所以即使是此人此生不信受佛法,也可以方便于其临终之际,于其前开示教导,以其于此生死惶乱、四大分离之时,意识心要断未断,意识心之我见对于自己终将舍灭,感到万分之惶恐,而极乐世界之 如来净土此无上佛法即是此人之所依,以临终之开示决定灭除重业,以其如溺水之人,遇到一切浮于水面之物,不论大小,伸手则抓,因此虽然眼睛不能视,乍看之下,若无听闻,也当为之开示晓谕,以意识心此时于五根尚且未都坏灭之时,因为娑婆世界之人之耳根伶俐,功德皆俱,因此意识与此耳识并起,因此耳根受声尘,当以说法而为之劝解,令其不欲思念想心,当知舍时,于一切人物、财货、功名,当尽如尘嚣已去,皈依 三界法王: 如来殊胜之处,选择一极乐无上自在、永无苦痛的安祥清净圣土,去结识一切真正光明清净庄严的同佛菩提道上的菩萨,一起修学熏习 如来之胜妙法,享受一切 如来果德的殊胜、快乐、自在、清净,身心一切怡然自得,于一切处欲观之者,随 如来神力方便施作佛事即知:某某人何时方蒙 如来发起圣心,何时当成就明心,何时当成就无生法忍功德,如是无不依 如来神力而得知;视之眼见而诸事知矣,随所安然,自然安心办道,以一切大地众生无不是托于 如来恩泽方于此无上之出世间法能够得闻此一分,所以如是于 如来所发心之净土悠游,此净土广阔亦不可说,次于说此净土之菩萨上上善人,亦是无穷无边,每日所新到的往生之人,尚且不可数,何况已经到此而领受 如来深厚恩泽者!我等虽是此间一介凡夫,小行菩萨而已,也是心向往矣!于此娑婆世界,众生心不相同,唯有如来藏心而相同,然此甚深义理如何可说, 佛陀诫之,于诸未信之人,慎之,以免其恶作而谤佛,所以说法当观察他人根器。是以 如来净土,莲苞之中,即使安住无数大劫,诸下品之人仍将得度,终究成佛,是以法界无有不可成就佛果之有情,求知若渴仁者,幸勿自弃!
 
既然已经知道此方正法,此希有难逢,当广为说法,或是护持正法道场,以为弥补过往之罪愆,如是方为一学佛正法之人应尽的本分,何必终日担心生不生净土!若是自己罪过滔天似深海巨浪,即令如此,地藏王菩萨尚且不舍我们一微细善根,必当于我们之前,将之地狱之相一切粉碎;何况诸佛悯念一切众生,如同 如来之子,必当厚之,何可疑之!
 
因此今日寿命未尽,应当发心,于诸忏仪如实行去,如实好好地忏悔,于诸过失处,永发誓愿,尽未来际,宁愿性命丧失,也不毁谤正法三宝,也当亲近真善知识,检别一切外道邪师、一切佛门外道,宁可丧失生命,也要令诸世界行人不为外道见解所迷惑,而生如我今世之诽谤之大恶业,如是誓愿种子深深地于阿赖耶识中稳固,如是则生生世世,决定十信满足,于第一阿僧祇劫中修行必蒙 如来加持,以能够真正发心此世、他世,现在、未来,破斥邪说外道,诸等渗入佛门中之外道心惊胆颤,不复为害众生,皆汝之力,说一切净土皆当为現前未来之所悠游,何谓不然!
 
又况无有一菩萨于诸往昔恶业之处,不于法尘相中流露忏悔,如是替换种子,而让种子之势力轻微;凡诸奇怪病症,必有非常之业,是以诸一有情乃至多有情者,以其杂染用心而为此特异,势必要某人偿付因果而生重病,此业行之不可思议,又得末那之作意決定,彼如来藏便可运作无碍,故此等冤家实际上不离行人左右,故此行者之如来藏便有所感应,又因此业缘成熟而偿付因果,持身识以持身体之受用功能故,因此可感应出生各种奇特之病,此无诸奇怪,以为因果之本来,所以俗话说业障病,由是之故,生诸不可治之症。
 
然而诸不可治不过是对于人医者而言,非是对菩萨医者而言,因此无妨求教有贤;于此之外,尚且应当对过去所亏欠之所情,开始忏悔,不论其所受诸苦,愿意于佛前念佛诵经之功德,以为回向,并祈求其过去之眷属、现在之眷属,同得利益,愿双方能够皆得佛恩,于佛法大海一起徜徉,得诸法乐!是以当哀求诸等债主,恩怨俱销,于佛前请 诸佛如来作证,某某从今日到成佛,势必将护卫如是债主以及其眷属,令诸而得利益,势必令其深信佛法,决定成佛!
 
而今日娑婆世界之人间正法之法主,乃是 无上正法修证的 平实导师,既然蒙 如来亲授正法,召见以明因果;仁者当知,今日所得一切法乳除了来自诸佛菩萨之深恩以外,若非 平实导师不舍众生,早早归向极乐净土不出,正法书籍论作何能出现于世,我等愚昧之人,又岂能够知晓 如来之一分正理!是以于三宝前所忏作,若有诽谤 导师者,此人间现今法主,应生忏悔,除于佛前并忏,当写信到台湾正觉讲堂而历明事项,求诸忏悔,乃至于此网站上发露当初所为之不当处,求诸忏悔,以为他人之戒,则转此生业障为护持正法之大功德,则业即令不转,也无有受报之因缘,以重者先牵,然此种子之势力既然经过意识心、身体、口说如实地迁变于恶作时候的身口意的诸行,此时回熏回去的种子势力又为减少,大不相同,所以经典说是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401-600卷》卷451:「善现答言。若菩萨摩诃萨昼时行此三三摩地。于深般若波罗蜜多有增益者。彼梦中行亦有增益。何以故。舍利子。昼与梦中无差别故。」
《大般若波罗蜜多经401-600卷》卷451:「时舍利子问善现言。诸菩萨摩诃萨梦中造业。为有增益有损减不。佛说有为虚妄不实如梦所造。
云何彼业能有增益亦有损减。所以者何。非于梦中所造诸业能有增减。要至觉时忆想分别梦中所造。乃有增益或有损减。善现答言。诸有昼日断他命已。于夜梦中忆想分别深自庆快。或复有人梦断他命。谓在觉时生大欢喜。如是二业于意云何。时舍利子问善现言。无所缘事若思若业俱不得生。要有所缘思业方起。梦中思业缘何而生。善现答言。若梦若觉无所缘事思业不生。要有所缘思业方起。何以故。舍利子。要于见闻觉知法中有觉慧转。由此起染或复起净。若无见闻觉知。诸法无觉慧转亦无染净。由此故知若梦若觉有所缘事思业方生。无所缘事思业不起。」(CBETA, T07, no. 220, p. 274, b7-23)
 
简要言之,种子势力于出世间法之修证尚且有增减可说,尚且于梦中有增减损益可说,何况世间法于此醒位的时候,依照 如来之所说法而反省过失,如实鉴察过失之大乘行者呢!此种子的势力必将随之渐渐减少,此之必然!
是说佛法不可思议,当信其然!
净土随其信愿,得生!

该帖子在 2006/11/13 3:05:00 编辑过


   “洗净浓妆为阿谁,子规声里劝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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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 线  2006-11-13 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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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楼 

谈忏悔之法(3)
 
《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卷1:「若诸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纵忏亦不除灭。今诵大悲神呪即得除灭。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谢然始除灭。今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
一切十恶五逆。谤人谤法破斋破戒。破塔坏寺偷僧祇物污净梵行。
如是等一切恶业重罪悉皆灭尽。
唯除一事于呪生疑者。乃至小罪轻业亦不得灭。何况重罪。
虽不即灭重罪。犹能远作菩提之因。」(CBETA, T20, no. 1060, p. 107, a19-28)
 
于此大悲神咒是观世音菩萨因为悲悯众生,别愿作忏,以观世音菩萨实际是「过去」之 正法明如来,如今于娑婆世界相佐 释迦牟尼佛圣教来化现无边无量身以度化众生,又于极乐世界相佐 阿弥陀佛圣教来接引十方法界尽虚空之有缘众生;所以对于如师兄般痛苦于「诸业无法消灭」之语者,便说此持诵大悲咒之功德,即使师兄对于《八十八佛洪名宝忏》不能够信受,如是有者当从此经而灭,以 观世音菩萨因地即发此愿,若诵持此咒而不能够藉此咒功德而灭尽如师兄之诽谤三宝等重罪,即不愿成佛,然而今日 观世音菩萨早已经成佛,此愿当然成就!唯除对于此咒功德不能真正信受者,即使是不能信受,但因为诵念大悲神咒,还是可以作未来佛菩提证悟的因缘,所以当信受,可以灭除众罪,这是 如来所说法,师兄誓愿是三宝人,当信受佛语,当信受一切教化方便,于戒律上严说,然如来藏根本不守戒,根本不持戒,如何别说有戒!是以从第一义谛而说,皆是种子功能显现,戒因、戒相、戒果、戒过不过是过眼烟云,何曾真实!虽诸如此,如来藏缘起三界诸法,无有过失,也不曾失去一因果,然唯有诸佛才真正彻底通达因缘果报,即使是等觉菩萨仍然需要请示 佛陀如何才是,如何不是,这究竟的果报因缘只有佛地可以尽知,因此果报之间的转折,我辈不通达处,当依照佛语:戒律经典言说处,对一切众,主要宣说戒法,不在忏法行仪;虽有说之,不过略说,不能尽忏法之情事,因此诸菩萨因地别愿,乃至诸佛说法,说有八十八佛洪名、诸法神咒以为众生之导引!然若是以微信,则处处对三宝生疑者,对 如来生起不净信者,如何感应业果种子改变,绝无可能!
                                                                                
可见经典:
《五千五百佛名神咒除障灭罪经》卷1:「尔时世尊告弥勒菩萨言。弥勒。东方去此佛剎。有十不可说诸佛剎土亿百千微尘数等。过是诸佛剎有一佛土。
名曰解脱主世界。
彼世界内有一佛。名曰虚空功德清净微尘等目端正功德相光明华波头摩琉璃光宝体香最上香供养讫种种庄严顶髻无量无边日月光明愿力庄严变化庄严法界出生无障碍王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
现在随心欲行道逍遥。在处说法。
若善男子善女人犯四波罗夷。是人罪重。
假使如阎浮利地变为微尘。一一微尘成于一劫。是人有若干劫罪。
称是一佛名号礼一拜者。悉得灭除。
况复昼夜受持读诵忆念不忘者。是人功德不可思议」(CBETA, T14, no. 443, p. 318, a20-b3)
是以对如来处之三宝生起诽谤者,当求法主而忏,即使是大悲忏,也是依佛而忏,以忏主即是 观世音菩萨,乃是正法明如来,而不依照忏仪之礼拜诵念,也是无妨,但虔诚恭敬,自行诵念大悲咒,以此即是忏业忏罪,惟众生心着相取相,故当禀明忏主,所生过失!
而念一佛名本自不可思议,故当信受佛语:如虚空功德清净微尘等目端正功德相光明华波头摩琉璃光宝体香最上香供养讫种种庄严顶髻无量无边日月光明愿力庄严变化庄严法界出生无障碍王如来,信念一声佛号,虔诚礼拜可得灭除,此事本自难信,以唯有真学佛人可以信受!
 
《五千五百佛名神咒除障灭罪经》卷1:「
尔时佛告弥勒。若有正信善男子、正信善女人。
至心称此十二诸佛名号之时。经于十日。
当修忏悔一切诸罪。
一切众生所有功德皆当随喜。
劝请一切诸佛久住于世。
以诸善根回向法界。
是时即得灭一切诸罪。得净一切业障即得具足。
成就庄严一切佛土。成就具足无畏。
复得具足庄严身相。
复得具足菩萨眷属围遶。
复得具足无量陀罗尼。
复得具足无量三昧。
复得具足如意佛剎庄严。
亦得具足无量善知识。
速得成就如上所说不增不减。
在于烦恼中行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而得端正可喜果报。亦得财宝充足。
常生大姓豪族种姓之家。
身相具足。亦得善和眷属围遶。」(CBETA, T14, no. 443, p. 318, c11-24)
是以称念 如来之名号,果报不可思议,尽未来际,功德如斯!菩萨于此世界度化众生,皆需要资粮,故当净信佛语,不当以个人思惟而说,当依照佛语以及佛度化方便以及第一义谛的义理而说一切法;于此又当知道,佛佛道同,虽以各自别愿感应周遍法界,然有心于三宝者,佛岂有不度化之理!当知佛法至高至上,佛是真正无学,一切菩萨皆是有学地,一切果位皆是方便,唯有佛地方称真实,方称常乐我净!故当于十方法主之前忏悔,忏业,尽情披露,诸十二如来当如是称念,如前者是东方佛,后十一佛如《五千五百佛名神咒除障灭罪经》卷1说:「南方有佛。名曰辩才璎珞思念如来。..西方有佛。名曰无垢月相王名称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北方有佛。名曰华庄严作光明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东南方有佛。名曰作灯明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西南方有佛。名曰宝上相名称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西北方有佛。名曰无畏观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东北方有佛。名曰无畏无怯毛孔不竖名称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下方有佛。名曰师子奋迅根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上方有佛。名曰金光威王相似如来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亦应当称彼佛名亦修恭敬。亦须称其名号。亦须心念彼佛名号。」
 
因此无上处,佛佛皆同,当信此理,故随念一佛名,皆有功德,若只于一佛生信,但也无妨,于此佛处,当生起净信,念念不辍!重业转轻,轻业转薄,如是矣矣,旦夕行之,真正三宝弟子!
 
《五千五百佛名神咒除障灭罪经》卷3:「
南无药师琉璃光王如来。
若称彼佛如来名者。一切殃罪悉皆除灭。」(CBETA, T14, no. 443, p. 328, c5-6)
这是东方 药师如来,师兄应知! 药师如来除灭一切众生罪障!故此娑婆世界常闻 如来之名!
 
是以八十八佛也当是从中所出,师兄祈谅我不能察也,若是师兄更想要知道,可以自行从中对照,然而当信 如来**为众生而转,天下没有不是的众生!当信众生本自罪业滔天,当信佛力名号不可思议,当现在好好念佛,思念数不尽的佛恩浩荡,拯济我于苦海之中,脱我罪业,我当如何偿还;若是学世间人永远不惭不愧,实在做不到!当勉励向佛地进发,虽有生死恶业巨浪因果在前应受,菩萨义无反顾!
 
如果上述所说,师兄仍然有疑惑,这也无法!
不过如何可以世尊之言比拟在下有学地之下下学人之语?
一二三是什么东西,可以以此下贱之身,妄拟佛语!
不过所说者,皆是经典上所说,师兄当信之!
但因为师兄仍然有疑惑,故总以发起菩萨性为要,下当说一二三之管见:
 
 世尊说法,不过为度苍生于水火之中,我辈当细心观察,于《戒经》上所说,十重罪,当忏求悔,过而不再犯,这点在戒经上说得很清楚,因为我们凡夫没有持戒的功夫,真正持戒的事,要到二地菩萨才算是持戒,其前者不过说学习戒律、熏习戒律,此理何谓?因为地前无生法忍根本没有成就,哪里可以不犯!菩萨生生世世有胎昧现前,过往习气种子多如须弥山,师兄想要都不犯戒,直如痴人说梦!即使今生可以不犯,那也是学佛之后,了解了佛法、了解了戒相,最后寻思,胜解以后,才知道要受戒,最后乃知有所犯戒,请问:师兄此生意识心不过此生方出,如何定罪?教此生意识心的行业推给下一生中的地狱身的意识心去受,而都不管此人是否改过向善?如是不名为佛法,名之为外道!
 
《菩萨璎珞本业经》卷2:「
其受戒者。入诸佛界菩萨数中。超过三劫生死之苦。是故应受。
有而犯者胜无不犯。有犯名菩萨。无犯名外道。
以是故。有受一分戒名一分菩萨。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
是故菩萨十重八万威仪戒。
十重有犯无悔。得使重受戒。
八万威仪戒尽名轻。有犯得使悔过对首悔灭。」(CBETA, T24, no. 1485, p. 1021, b15-20)
 
因此佛道之中没有不受戒的菩萨,因为受戒,才算是菩萨中的一份子,所以众生了解了这个道理以后,根本没有不受戒的本钱,因为流落于生死苦海,这是何等的痛苦,受戒虽然有了束缚,可是这个束缚却能够走向真正的身心解脱,真正地利人利己,真正地彰显自己清净的如来藏心的所有功德法藏,这样才算是对得起自己的真心,这如来藏让我们遮盖了数不清的岁月,从无始以来,祂尚且有的许多无漏有为功德法因为没有到佛地而无法彰显,只有出生此三界轮回诸法,其余者不能够尽情发露,这都是我们生生世世的七转识心不断地遮覆,只有我们的意识心发起菩提心,这样未来际,此如来藏才能够真正有机会可以藉由我么生生世世的修行来清净断除二障,至于佛地,这时候才能够像此意识心一样生起五别境心所法,生起永远的十一善心所,如是永恒无尽,又以菩萨因地所持本愿,可以度生尽未来际,而无有穷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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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草落尽啼无尽,更向乱山深处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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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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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 楼 

谈忏悔之法(4)
 
所以不会犯过失的,是因为他根本不受戒,不想要行持菩萨道,不愿成就未来的佛果,当然没有戒体、戒相可说持与不持,所以说这样的人是外道,而我们行持菩萨道,犯过失,就是当然!因为我们还知道这是过失,知道要忏悔,而犯了十重罪,根据《菩萨璎珞本业经》 如来说法,单单悔过还不行,需要重新受戒,才能够再得回戒体。可是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就是死皮赖脸地,也是要靠着佛,没有 如来的佛力加持以及附嘱菩萨护法的协助,我们现在还在地狱中受苦,哪里可以得回人身!所以思戒体得来不易,因此师兄可以佛前忏悔,重新忏悔,当初佛授给我们的,现在就根据佛语,请 佛陀再给我们一次;因此师兄当知:
《菩萨璎珞本业经》卷2:「
佛子。受十无尽戒已。其受者过度四魔越三界苦。
从生至生。不失此戒。常随行人。乃至成佛。
佛子。若过去未来现在一切众生。不受是菩萨戒者。不名有情识者。畜生无异。不名为人。常离三宝海。非菩萨非男非女非鬼非人。名为畜生。名为邪见。名为外道。不近人情。
故知:
菩萨戒有受法而无舍法。有犯不失尽未来际。」(CBETA, T24, no. 1485, p. 1021, b1-8)
既然菩萨戒受了,就无法失去这个「戒」,即使是毁犯了戒律,十重四十八轻任何一种,也无法失去这个「戒」,因为这是十方世界学佛人的根本发心,因此发心成佛的念如金刚种子,此菩萨初发心之一念不可思议,又因为将此初发心转成「成已」的佛制大戒,所以此「菩萨戒」无可舍弃,以此种子既深且厚,无可摧毁!虽有遇缘不惬意之时候,但是种子深入藏心之中,得蒙 如来藏之收藏故,将来遇到缘熟,继续发芽成长,一步一步,经过 诸佛如来小心呵护行人,走向佛地!因此「戒」种子无有能力毁灭,以诸佛善护众生,以诸佛皆愿众生成佛,所以一受此戒,尽未来际,尽永恒之永恒,此「戒」种无法失去,以佛力不可思议,以此初发心不可思议,以此即是将来超越一切生死苦的根本,所以唯有众生自行发起圣心,愿作佛,愿拯济众生,愿生生世世受此菩萨戒行,此戒种子便如是永远尽未来际,无法失去!
 
因此既然无法失去,师兄何必担心!因为诸佛的护念加持一切受戒之人,师兄可以继续佛前忏悔,继续受戒!
《菩萨璎珞本业经》卷2:「
佛告诸佛子:
『今正说正戒!善男子、善女人,当受戒时,
先礼过去世、尽过去际一切佛,
礼未来世、尽未来际一切佛,
礼现在世、尽现在际一切佛;
如是三礼已,法、僧亦然。
佛子!复敬受四不坏信,依止四依法:
从今时,尽未来际身。归依佛、归依法、归依贤圣僧、归依法戒。
如是三说已。
佛子!次当教悔过三世罪。
若现在身、口、意,十恶罪,愿毕竟不起,尽未来际;
若未来身、口、意,十恶罪,愿毕竟不起,尽未来际;
若过去身、口、意,十恶罪,愿毕竟不起,尽未来际。
如是悔过已,三业清净,如净琉璃,内外明照。
即与授十无尽戒。」(CBETA, T24, no. 1485, p. 1020, c18-29)
 
如是忏罪,重新受戒,于戒经上已经 如来明白宣示,师兄不应该不信佛语!所以现在于佛前忏罪,念佛忆佛,乃至重受菩萨戒,如是忏业,即是佛子当行处,哪里可以因为一定是要佛直接面对面,跟我说,这样才算呢!要信受佛语啊!断头之罪,对于真心忏悔之人,断头不断头处,有何可以更说之处,唯有信受 如来,一切罪业纵不尽销,也当念佛!离开佛,三界毕竟无有皈依处!
 
千万不可因为自己所犯的过失,羞愧见人,如是覆藏,所以不想再受戒,这样就让戒的精神完全失去!戒是为了遮止过失,忏悔是为了让自己的过失公布于大众面前,让自己的面子,这一分的我见都丢弃,将戒的遮止功能透过这样的自省,让自己的意识心深深地胜解,将自己意识心对于恶作的欲心所都渐次降服,一想到如果作了这件事情,下次布萨诵戒的时候,还是要当众忏悔,这样实在是没有办法来作这样违背戒律的事情,因此意根在领纳这么强烈的意识心的欲心所:「不要再作这样的事情」,又知道理解意识心的胜解心所:「我不想要再犯这样的过失,这样是违背戒律,违背我学佛的初衷,我宁可性命丢弃,也不可舍弃这菩萨戒。」当意根又知道意识心的念心所:「当众宣说自己的过失,真是令人惭愧!」当意根知道意识心的定心所:「我可以安住持守菩萨戒。」又当令意根知道意识因为此而产生的慧心所:「虽然我必定于生生世世犯诸过失,但是此生,还要连累他人来听我的过失,还要连累诸佛菩萨来顾念我,我当不再于此戒场清净之地,因为犯了过失而使得众多的菩萨来为我担心,我应当善护自己的身心,以此来报答诸佛菩萨的恩情!」
 
所以受戒,要定期的诵戒,乃至必须于戒场中纠举其它不发露忏悔的戒子,这就是诸佛制戒的重大理由,可以让大家在自己愿意发菩萨心,发菩提心之后,透过一个烦恼上的遮止,业力上的遮止,让我们的过失变少,让我们的果报改善,让我们的善根增长,这样我们在如实的受戒、持戒、诵戒的过程,不断地自我反省,不断地自我发检验自己的发心,不断地自我检验自己的身口意行,这样都是自己来规范自己,自己愿意成就自己,自己愿意甘愿,而不是诸佛菩萨来强迫我们受戒,是我们自己愿意持守这样的菩萨成佛的戒律,因此这才是诸佛所乐见的!这就是受菩萨戒的精神:戒不是强调在事相上,而可以于事相中,成就菩萨发心,成就菩萨行于佛菩提道的无上功德!如此累积深厚的福德资粮,可有殊胜因缘来亲近善法,可有慧根捡择以亲近真善知识,可以永远不诽谤三宝,可以永远知道哪些人是佛门外道,可以因为不断地熏习 如来的第一义谛殊胜法义,永远不于佛菩提道上退转!
 
所以菩萨真的因为伤害众生的恶业,必须偿还业报因果,菩萨是坦然受报!因为因果受报虽苦,可是这是自己乃至于前生、多生前的所造作的业因,这是「自己」的过失,不是他人的过失,如何可以自己向 如来处,便自己私了!菩萨只要想到自己让其它的有情受到伤害,乃至于极大苦,菩萨会去向这众生道歉,请对方原谅他,并且在自己所可能作到的范围内,予以补偿,即使要受到对方的冷言热讽,菩萨都知道这还是自己的过失所引起的,只会归咎自己,所以至道无上,这就是菩萨道!
 
而即使此业道应该到地狱去,菩萨也不因此生起苦痛恐惧,因为他知道我作了这么大的错事情,如果我忏悔心不够真诚,我应该对自己的初发心的菩萨情怀来忏悔,我应该对护念我的诸佛菩萨来忏悔,我应该对我过往的无量眷属、对我有过任何一点恩泽的众生忏悔,我让自己的贪瞋痴的诸想迷昧自心,而犯下如是不可饶恕的恶作过失,即使要去地狱受报,这还是我应得的,我便去,但我去,还是一样念佛忆佛,不管地狱如何,果报何时了结,此心终向佛道,永不终止!更因此而思惟:我因为多生受地狱报,将来我也要像 地藏王菩萨一样,于如此的恶道法界中,不断地成就众生善根,我将来愿以地狱法界作我的行菩提道的道场,庄严地狱法界,于十方一切诸法界中,一切随入,不舍任何一法界,不舍任何一众生!
 
所以师兄,如果真的要去地狱,菩萨真的是不怕的,因为只好很惭愧地对 地藏王菩萨说:「真对不起菩萨!我又来了!请菩萨继续教导我!」如是请益菩萨,就教于菩萨,不用怕!继续忆佛念佛,痛苦的时候还是要念佛,于地狱中无有父母,师兄您痛的时候,也不用说:「我的妈呀!」,只要流泪忏悔,为自己的无知忏悔,为自己伤害其它有情,为自己伤害佛法,为自己引导他人走向错误的外道邪行,如是深深地理解忏悔,愿尽将来之际,永不复作!
 
因此今日当于过失犯处,审慎思惟,于过失处一一检明,于戒、于自己的执取,如是一一清楚,于佛前当痛哭失声!以此相应识种,虔诚发露!因此过失可销,或说随减;如是今日之忏悔,即是地狱之忏悔,以菩萨之忏悔,深于一切众生之忏悔,菩萨以不通教导,不通教诲,辜负 如来期望而忏悔,以让应该要度到无忧处的有情受苦而心生刺痛而忏悔!而不是因为此业道苦而忏悔,而不是以业报「不通忏悔」ㄧ句话中,而勉强自己于经典中要获得诸佛如来的保证而后才忏悔!菩萨从来不是!菩萨真的是以辜负诸 佛、菩萨、师长、众生、国家而发自内心而忏悔!菩萨真的不介意自己应当受报!因为菩萨就是这个样子!「我」害了众生,「我」要偿还!「我」犯了重罪,「我」应受苦!菩萨事理清楚,只有于恩情处,心心惭愧,心心愧疚!
 
如是之心,心心念念,于受苦之时,于此无佛处,当思佛必在我之身旁,以众生无有一有情,佛不愿救度,皆如世间人之儿女,如是疼惜,当思佛之恩泽,当思无始以来,佛之恩泽所加,何止罄竹难书,尽三千世界之水化为笔墨,也难以述说 如来之恩,生生世世于此地狱中救拔我出脱苦狱,但我还不断地进入地狱中,于此受报,连累诸佛不断地照顾,我当发心,不再犯这样的过失,宁可我断尽未来的性命,宁可我受人欺负毁辱,我终将不犯此戒,以此回报 如来恩情!
 
是以诸佛制菩萨戒,以众菩萨道侣而共扶我等凡夫,令我等无始以来痴冥无智之恶人,能够蒙 如来深恩,受戒成为小小菩萨,如是小行虽然不足论于天地之间,但小菩萨们欣然足矣!我辈何德何能,可以得蒙 如来眷顾,身受佛恩,如是于我多生于地狱中时,嘱咐菩萨暗中护念,于我跻升人道诸法界,终不舍弃,又于我于诸法暗钝之时,可以重新启领我进入佛法大海,于此外道邪说炽热之际,又可以让我得以重逢 如来正**,沐浴  如來恩澤!
 
当知我生生世世常如是愧对佛恩!我正是经典上所说的辜负 如来深恩的众生!今日即使我之业重,应堕入地狱,师兄,我等業果不失,便当入去,而總如前说,不論於何地,当忆佛念佛,当知:于任何一法界中,都当念佛!以佛才是我们出世间法的皈依处!以三宝皆是由佛而有,如何可以不念佛!
 
愿师兄深信佛语,如是念佛,如是改过将来,如是勇猛护持正法,随顺众生一切功德,即使于此网络上赞叹行者法布施,都是功德,当知此娑婆世界之一日,甚是容易过去,忽焉一日即逝,我等寿命不过百,皆是如兄之「绝症」之人:必死,诸等神医也皆弃之,此生死之业无可逃之,即令有诸神仙之术,过不了八万大劫,如是生死「绝症」唯有仰仗 如来,当信此间法主本师 释迦牟尼佛所劝,于经典《佛说阿弥陀佛经》上,一再劝请,出广长舌的劝请,愿师兄不辜负 如来诚实语,当以极乐净土为信向,当信 阿弥陀佛为大医王,当信受佛语,往极乐世界靠倒,莫生起他念,当信此生终究于此网络上已经建立少分功德, 如来并无亏待于汝,师兄切莫辜负佛恩!
 
愿同往生极乐世界!
将来同化此间群黎!
阿弥陀佛!

该帖子在 2006/11/13 3:06:58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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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楼 

谈忏悔之法(5)
前已经劝晓发心,此处当直说戒经所指:
戒经首重于此戒体在与否,非关于忏罪;故当知:经典处所说断头之十重罪,即是特别说此重罪之下,是否戒体仍可在而不失,然戒经明白宣示,断头之罪不通忏悔,以如是恶业,受戒之功德不在,戒的「身体」一概俱失,所以无有其体可说「持戒」,因此即使此人今后以为忏悔之后,继续「持戒」,但已经没有戒「体」,体既不存,功德焉附!
 
所以必须重新受戒,故说虽然忏悔也无用,只说明此戒体之一事,非关于罪业,以真正学佛人关心的是这「戒体」,受戒的功德,如是可以出脱生死大海,决定未来成就佛果;乃至佛口金言:没有受戒的,就是畜生,就是外道,直说生死流转,必有成就三恶道之因缘,必定如斯悖逆于佛法,以众生六道轮回必有如此之相故!故当受戒,出过人天!
 
理上虽说如来藏不受诸戒,事上将来如来藏发起诸殊胜功德,却不妨碍授众生戒,众生处也得因为受戒而可得到 如来护持发心之功德,以此发心不可思议故,故当发菩提心,发愿成佛,拯济众生,此发心当受此千佛大戒,故当受菩萨戒,以不受菩萨戒者,非名为佛子,当是畜生、外道!故学佛人不受戒者,何可称之为学佛,以不入法界菩萨诸数,非是真正学人!
 
因重罪而至戒体失去者,虽经忏仪方便,佛前祝祷,流泪涕下,虔诚礼拜,能够禳销此业,或至减轻;然此戒体于当初犯过失时,已经失去,如同破器,不可承水,故此戒体不复,即使再诚心于 佛陀处,也无法恢复,必须重新受戒,于佛前依照经典所说,重新受戒,方得戒体,如同净琉璃器,复可承载诸大乘功德!故师兄当知,此重业不关戒经,唯有轻业可忏可悔,以戒经重点在于受戒而得到殊胜戒体,以得到殊胜功德,若是轻戒既坏,唯有小损,忏而即全,戒体犹存,业果则相当复杂,唯有诸佛方能说决定如此!所以即使是轻罪,经过忏罪,若是于中有一丝作意怀疑,虽有恢复戒体,然而此业之未来影响仍然继续在!故于戒之体性和破戒之轻重,以及罪业的未来果当如是知!
 
现今各地虽有不同之受戒,而菩萨者入圣法界,故当受菩萨戒,虽有未来坏戒轻重之不等,但当知我辈如何比拟上地圣者,不过 如来施恩,而于此滥竽充数,自称学佛之人!故当知道 千佛制戒之用心,是以二地菩萨方说持戒,我等不过「学戒」,于有学处熏习向学。实当发心成佛,尽未来际,是于诸佛所说戒,是于诸佛所制戒,无有违犯!所以即使虽有过失而犯者,当依照戒经的精神,忏悔如仪,不有覆藏,令他人知晓,这样可协助我们脱离各种罪业再犯的缠缚,一由他助,一由自省,故说戒之功德不可思议!
 
故当如法受戒,如法布萨诵戒,如法忏除轻罪,乃至重罪,亦当佛前于法主前大忏,重新受戒。故若是有受戒因缘,则当受增上戒,以诸戒体,重受无亏,故当受之!而若是道场方便,说有它事,说重罪之下,戒体犹存,当知其为方便摄受,于戒经上非如是说,故虽闻此语,仍当重新寻师受戒,非为增上故,以破戒体,而菩萨未来许多功德不复,因此必须重新受戒!
 
而无始以来,生死不休,即使他生已经受戒,然未可知,而戒体是否因为「自身」重罪而破,也未可知,故当今生继续重新受戒,何况今生已经知道是今世的过而至于戒体丧失,如何可以不重新受戒!汝关心业罪难逃,吾在意能否持有戒体不失成就未来佛身,是所关心者不同;故当明了佛法大意,唯有成佛一事,度化众生可说,不当于自身之我见上,着意生死;我见即是生死!
 
愿仁者早日皈向,若未受三皈依者,当受之,若未受菩萨戒者,当受之,受而犯之胜过于不受!此戒经之所明白中明白宣示于众,于诸必定于现在将来坏戒、破戒之人而说:有犯名为菩萨,不犯名为外道!故当深信,发菩提心,受菩萨戒,为此娑婆之正法干城而勇猛护持!
ZWZ0099
(摘自--无尽灯论坛一二三菩萨 / 文集汇编--9)

该帖子在 2006/11/13 3:08:30 编辑过


   “洗净浓妆为阿谁,子规声里劝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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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 线  2006-11-13 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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